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五条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一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

第十一条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业务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六工商行政管理局单位审批机构名称的相关原材料设立代理记账机构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 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二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三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 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