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分担比例国务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税基数不变,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按照92575的比例共同负担 二规范地方出口 退税分担办法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省以下出口 退税分担办法,但不得将出口 退税负担分解到乡镇和企业不得采取限制外购产品出口等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