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外贸企业2017年8月31日前出口下图所列货物,购进时已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13%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11%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11%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7年8月31日前出口下图所列货物,执行13%出口退税率。具体《出口退税率调整产品清单》赶紧戳图瞧瞧!
如需查看《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全文,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以下是通知的附件二《出口退税调整产品清单》,请点击原图查看:
来源:广州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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