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第三关系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而第二关系人是资产代管或经营者,他们之间有一种经济责任关系第一关系人审计组织或人员,在财产所有者和受托管理或经营者之间,处于中间人的地位,这要对两方面关系人负责,既要接受授权或委托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会计资料认真进行审查,又要向授权或委托审计;因此,一切影响着经济行为及其结果的事项都是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一切经济行为所带来的结果都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一责任关系 被审计单位法人代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人,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对上对下对内对外各种主体产生各种经济关系,负有经济责任,形成责任关系而各种主体对被审计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

2、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等规定,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经济责任认定的法律基础,它不因审计与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听取有关单位意见而受到损害,因为最终对违纪问题进行定性对经济责任进行认定的主体仍然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企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干部管理权限 “第六条#8195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遇有干部管理权限与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等不一致时,由对领导干部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与同级审计机关共同确定实施审计的审计机关 审计署审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按照中央。

3、五是审计管辖的层级相同对于其他传统审计的管辖权,审计法第28条有明确规定“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而对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管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6条中规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其次,要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经济责任审计的落脚点是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无论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审计,还是对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的审计,最终是要认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审计人员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