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筹划 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件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
根据2016101号文,个人技术投资入股,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作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已赞过 已踩过lt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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