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有退税的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也就是不产生销项税的,既然没有销项,那么进项就不可能允许抵扣,不然国家就吃亏了,这是第一个前提进项不能抵扣,企业的成本就会上升,为了鼓励企业出口,就要给企业退还这部分进项,至少保证企业在税金方面也不吃亏,这样才能起到鼓励出口的作用,这是第二个前提。
依据财税201239号文件,出口退税的对象被明确划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直接出口货物,即销售给境外并完成报关离境的物品第二类则是视同出口的货物,其中一种情况便是销售给境外或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并进行报关运入这些区域这里所指的特殊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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