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准予其提交的复岗申请,导致其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大大降低,权益受到了侵犯公司辩称,公司从未要求李某内退,而是李某本人。

因此,补缴社保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不属法院受案范围4此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前言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费未足额缴纳的现象非常常见,如果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费,司法实践。

根据现时期的法律法规规定,是不可以诉求补缴社保而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一般情况下不予受理咨询事例咨询者。

这种争议并非单纯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属于行政 补缴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受。

感谢关注·一线法谈结合近期一些工作实务,就社保和公积金补缴等最新政策做个整理,供大家参考一超过两年可以补缴社保社保。

二关于补缴住房公积金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问题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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