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设备出口,是能退税的退税相关规定1海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或不适当2海关计征关税中有技术性错误3海关核准免验进口货物,税后发现有短卸包括装船时短装事情4进口货物征收关税后海关放行前,发现国外运输或起卸过程中遭受损坏或损失,并不再补偿进口起卸后因不可抗力遭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出口自用旧设备,其应退税额根据设备折余价值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适用退税率,设备折余价值为设备原值减去已提折旧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通知强调,出口属于未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实行免退税办法公告指出,出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出口的自用旧设备,凡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他单证齐全的,实行出口环节免税不退税的办法因此,贵公司出口的旧设备由于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他单证齐全,实行出口环节免税不退税,请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税手续其实你可以试。

企业出口符合条件的生产设备可以视同自产货物享受出口免抵退税政策,前提是该企业持续经营期间没有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等行为这意味着,只要企业未有上述违规行为,其出口的用于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可以享受出口;企业以实物投资出境的自用旧设备,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退免税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金额不含税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适用退税率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已提折旧企业以实物投资出境的自用旧设备,须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折旧年限计算提取折旧,并计算设备折余。

二手设备出口有优惠,旧设备出口,是能退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旧设备出口退免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16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旧设备是指出口企业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设备以下简称自用旧设备和出口企业直接购买的旧设备以下简称外购旧设备;另,当地国税分局话,国税总局公告201224号文中,其中第七条第三点,出口旧设备申请退税要提供的资料“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 是指未经抵扣认证的发票抵扣联原件 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的购入发票不可用于申请出口退税 请问,当地国税分局的说法是否。